******农村局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培育)(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的通知(冀财农[2024]46号)的要求,结合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入库主体建设情况及食用菌发展实际,编制《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明云水******农村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12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符合实施方案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
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改造面积统计表 | ||||
主体 | 长 | 宽 | 个 | 统计 |
宽城满族自治县金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60米 | 15米 | 2 | 1800平方米 |
宽城满族自治县明云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 42米 | 9米 | 8 | 3024平方米 |
宽城满族自治县美富食用菌家庭农场 | 50米 | 7.4米 | 3 | 1110平方米 |
宽城满族自治县东川泉玉农场 | 50米/46米 | 7.5米 | 2、1 | 1095平方米 |
宽城县亮甲台镇洪民食用菌种植家庭农场 | 50米 | 12米 | 1 | 600平方米 |
合计 | 7269平方米 |
******农村局
监督电话:0314—****** 0314—******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