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泾水路791号A座(双溪路与泾水路交叉口东南侧) | |||
联系人 | 柴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3-****** |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 | |||
联系人 | 黄晓霞 | 联系电话 | 0573-******(******)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项目名称 | 赖施浜河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项目地点 | 嘉兴南湖基金小镇内 | |||
项目类别 | 自行判别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 规模 结构 | 总投资 | 约477.80万元 | 招标控制价 | 约368.4958 万元 |
其他说明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资质 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1)、(2)、(3)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投标人承接过市政类的EPC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外省施工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4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或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法流程的提示>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2、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 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2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市政类的EPC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注: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 | 总工期控制在15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15日历天内) | |
获取资料要求 及获取地点 | 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ms/nh/index.jhtml)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起止时间 | 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30日08:00时 | |||
发布日期 | 2025年4月14日 | |||
备 注 |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09: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