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电话:0314-******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 | ******有限公司 | 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石人沟村 | ******有限公司 | 12月10日至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