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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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有限公司尾矿梯级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宽城满族自治县峪耳崖镇大庙沟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8日 | 群丰选磷报告书正文.pdf |
2 | ******有限公司石湖沟排土场建设项目 | 宽城满族自治县碾子峪镇大屯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8日 | ******有限公司石湖沟排土场建设项目终版.doc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