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9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8日。
联系电话:******
邮箱:******
******街道安州南街63号
邮编:068150
******水务局2024年12月份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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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2024年12月份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1 | ******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绿色高效复合肥项目 | ******有限公司 | 无 | 2024年12月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