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听证。
电话:0314-6988801
传真:0314-******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有限公司低品钒钛矿破碎富集中心建设项目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亮甲台镇半壁山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粗破、细破、筛分、甩废等车间,建设精品矿石仓、甩废仓、原料堆放场等,购置安装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皮带输送机、甩废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精品矿70万吨。
| 施工期 1、废气: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地面、车行道路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覆盖蓬布,设置有顶棚的建筑材料、临时堆存土方和废渣场专用堆放地,或用篷布遮挡;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 2、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废水: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4、固废: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统一处理;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 1、废气:项目生产车间、成品库等均为全封闭厂房,同时设置水喷淋设施;上料口为三面围挡并带顶的料棚,入料棚上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苫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厂区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皮带廊道均为封闭廊道,入料、出料口上方设置水喷淋装置及集尘罩,产生的粉尘进入各工序除尘设施处理;式颚式破碎机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TW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锤式破碎机、振动筛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TW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干选机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TW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运营期废气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相关标准。 2、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 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