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有限公司杨树沟大柴沟尾矿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杨树沟大柴沟尾矿库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小营满族乡二道湾子村杨树沟
建设内容:尾矿库占地面积309156m2,尾矿库总坝高105m,初期坝采用透水堆石坝,初期坝坝顶标高610m,坝高55m,堆积坝最终堆积标高为660m,尾矿库总库容为941万m3,有效库容 750.8万m3。大柴沟尾矿库与原有杨树沟尾矿库形成2座尾矿库联合调度排尾,2座尾矿库目前总有效库容 2202.9万m3,企业年排放尾砂73.8万t/a,尾砂密度按1.5t/ m3计算,尾矿库服务年限为44.77年。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24日
联系人:白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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