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营子区分局
邮编:067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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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有限公司70mw 亚临界超高温发电机组项目 | ******有限公司厂内,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e 117°36′15.066″, n 40°31′2.259″。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70mw亚临界超高温发电机组项目.pdf | 2024年4月16日-2023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