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11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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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邮编:068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1 | 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变更)******有限公司 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4)-副本.pdf |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草原乡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