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4-******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滦区分局 邮 编: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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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有限公司利用铁选尾矿选磷选钛综合利 用建设项目 | 承德市双滦区大庙镇 东沟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建设选磷车间 800平方米,选钛车间 1000平方米,购置浮选机、渣浆泵、过滤机、浓密机、圆筒筛、旋流器、输送机、螺旋溜槽等设备,项目建成后, 年产磷精粉 10 万 t,钛精粉 10 万 t。本项目总投资为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 50 万 元,占总投资的比例 6.25%。 | 废气:精粉库、砂石库堆存废气,密闭仓库,库内地面硬化,并设置喷雾抑尘装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 7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尾矿废水排入现有石人沟尾矿库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车辆限速行驶、禁鸣等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固废:砂石骨料外售做建筑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