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1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4-******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邮编:067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1 | 兴隆县黑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 兴隆县蘑菇峪镇 | 兴隆县老虎沟水库管理所
| ******有限公司 | / |
2 | 兴隆县潵河大水泉镇厂沟村至蓝旗营镇古石村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兴隆县潵河大水泉镇厂沟村至蓝旗营镇古石村段河道综合治理.doc | 大水泉镇、安子岭乡、半壁山镇及蓝旗营镇 | 兴隆县老虎沟水库管理所 | ******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