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志和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 承德市高新区吉成产业园区内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志和水泥制品建设项目位于承德高新区吉成产业园区内。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设H18型伺服全自动震压式墙地砖生产线,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制品50万m3。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一)制定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租用园区内现有标准化厂房,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施工期严格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进行规范施工。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公示牌、路面硬化、洒水降尘、施工物料盖遮篷布、控制运输方式、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并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防治,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有限公司(上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材料、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设备安装及调试产生的噪声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优化运输路线、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安排时间;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旧包装、建筑垃圾,同时施工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废旧包装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生活垃圾经厂区现有垃圾桶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水泥仓废气、粉煤灰仓废气、矿粉仓废气、落料废气、搅拌废气、破碎废气以及车间无组织废气。其中水泥仓(2个)废气、粉煤灰仓废气、矿粉仓废气经各自仓顶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落料废气、搅拌废气均产生于密封的主机搅拌系统内,通过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破碎废气共用一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限值要求;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机集气罩未收集的破碎废气以及原料上料装卸储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喷雾抑尘措施。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主机搅拌系统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主机搅拌系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有限公司(上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除尘灰、残次砖、沉砂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滤袋由厂家定期更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点地点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点地点处理。 (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 0.011t/a、NH3-N:0.001t/a、SO2:0t/a、NOX:0t/a。
| 2024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